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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2018-08-31 17:26:59   文章来源:    浏览数:

为加强医院和群众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为病人和家属及职工排忧解难,提高群众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制定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日的时间: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 二、接待联系电话:4711558。 三、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

       为加强医院和群众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为病人和家属及职工排忧解难,提高群众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制定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日的时间: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
       二、接待联系电话:4711558。
       三、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一)安排院长接待日值班表。值班表由院办每季度排定一次,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由其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二)准备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
       四、接待方式和要求:
       (一)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在院会议室接待到访人员,班子成员实行轮值制。
       (二)接待中由院办公室负责人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并认真填写《院长接待日记录》,《院长接待日记录》由院办公室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三)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五、接待日的内容:
       (一)听取群众对院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群众、职工的投诉。
       六、接待程序:
       (一)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由陪同职能科室领导做好接访登记。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二)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领导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三)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或职能科室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四)加强督办工作,对在接待日中群众反应的问题能当天解决的问题当天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不能当天解决的原则上7日内答复来访者。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办工作,对无故拖延办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接待日工作守则: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群众权益,切实维护。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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