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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2019-06-18 18:52:00   文章来源:    浏览数:

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

妇幼卫生工作目标

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8/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8‰以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

妇幼卫生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职责;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负责辖区危重孕产妇、高危儿救治等任务;承担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地贫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的组织与实施;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的技术培训、科学研究、生殖保健、信息管理、技术推广、项目管理、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随访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统计等任务;负责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相关信息采集,建立技术指导与培训下级服务机构的有效工作机制,承接下级妇幼健康知识培训与服务机构的转诊。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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