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汉林街60号,始建于1956年7月,前身为邕宁县保健所、邕宁县妇幼保健院、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 [详细]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7月27日至7月31日,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开展廉洁从业承诺活动。近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在医院基层培训室参加了承诺活动启动会。
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开展廉洁从业承诺活动现场(黎明宙供图)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7月27日至7月31日,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开展廉洁从业承诺活动。近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在医院基层培训室参加了承诺活动启动会。
活动现场,该院纪检委员、副院长利世顶首先传达学习了《关于两起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两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南宁市卫生健康系统整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工作方案》等通报,对上述违规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要求全院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反面典型为警醒,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持续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扎实开展本系统本院的专项治理工作。
最后,该院党总支书记朱云峰做了廉洁从业承诺活动动员,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治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出发点,对照“九不准”和广西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等各方监督,党支部要在强化示范引领、责任落实、从严惩治、标本兼治等4个方面作出承诺;全院职工要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在场中层干部集体进行廉洁从业承诺宣誓并向医院递交廉洁从业承诺承诺书。承诺活动由党支部、活动对象分别签订,其中党总支与纪委(纪检监察组)、各支部"双签订",活动对象自行签订。
朱云峰书记还强调,各科室要把组织签订承诺书与各支部各科室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廉政风险排查等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对医疗领域廉洁从业的思想认识、知晓承诺内容、严明纪律要求,认清政策导向,主动查纠问题,从严规范行为。(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宋爱华)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