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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召开2021年医药购销领域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会

2021-08-25 17:52:23   文章来源:    浏览数: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药领域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8月24日下午,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召开2021年医药购销领域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会。院领导、党办、院办、纪检、医学装备科、药剂科、财务科、总务科及医药供应商代表等37余人参加会议,共约谈了2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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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召开2021年医药购销领域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会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药领域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8月24日下午,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召开2021年医药购销领域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会。院领导、党办、院办、纪检、医学装备科、药剂科、财务科、总务科及医药供应商代表等37余人参加会议,共约谈了26家企业。

会上,该院纪检分管副院长利世顶同志传达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上述工作要点、制度进行了剖析,要求全院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要一以贯之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严厉打击“回扣”行为。全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随后,医院党总支书记朱云峰同志代表医院对医药购销领域供应商进行集体廉洁谈话。强调要规范经营行为,医药购销活动应以优良的质量、合理的价格投入到有序的竞争中,要遵循“六不”原则: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耗材、器械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支付食宿费用;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推销药品;不得以各种名义给予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财物、回扣、提成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经销人员不得进入临床科室、病房与临床医生发生直接接触;不得进入有关部门进行查询药品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等。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供医疗设备、药品和一次性物品的数量及质量,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会议指出,医药、耗材供应是腐败多发的重点环节,医院将严格加强监督,严守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廉洁购销协议,全面构建“亲清”守纪的医商关系,划清交往底线。最后,各企业供应商纷纷签订了医药购销领域廉洁购销协议,会议圆满结束。(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宋爱华)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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