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汉林街60号,始建于1956年7月,前身为邕宁县保健所、邕宁县妇幼保健院、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 [详细]
为切实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做好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的救助,不断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南宁市政府于 2017年开始至今每年均有救助方案。 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或与我户籍居民结婚,居住在我市的城乡孕产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救助对象:属于城镇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
为切实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做好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的救助,不断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南宁市政府于 2017年开始至今每年均有救助方案。
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或与我户籍居民结婚,居住在我市的城乡孕产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救助对象:属于城镇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身体有残疾、脱贫家庭的危重孕产妇。
救助范围:贫困危重孕产妇的救助费用范围包括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及血制品,以及必要检查、手术治疗、心电监护、呼吸机等产生的费用。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