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看病角色

2017-04-30 08:28:00   文章来源:    浏览数:

——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南宁市医改时间确定为4月30日24时26日上午,南宁市人民政府在南宁新闻发布厅举行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即取消药品加成的时间定在2017年4月30日24时。会上,市卫计委主任谢宗务对《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市卫计委

——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南宁市医改时间确定为4月30日24时

 

26日上午,南宁市人民政府在南宁新闻发布厅举行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即取消药品加成的时间定在2017年4月30日24时。会上,市卫计委主任谢宗务对《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市卫计委、市社保局、市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场接受了记者提问。

此次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民众有更多获得感”。建立一个新机制,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通过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通过综合改革使民众得实惠、医保资金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构建一个新格局,就是要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资源分布不均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自为战,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庭冷落的局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让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据悉,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启动实施,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改革初衷,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树形象”多方共赢的改革目标。

 

》》》解读

新闻发布会后,市卫计委体制改革科负责人龚祖康就医改方案中的热点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降和涨

解读:取消药品加成的时间定在2017年4月30日24时。以前是通过“药品加成”来“以药养医”,今后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部分检查费用也要降。按照本次《医改方案》要求,医院要适当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如CT、核磁共振等,降幅在10%。

医改后,挂号费和诊疗费合并,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中医民族医等服务项目价格上调。原来挂号费、诊疗费有四个级别,挂号费5毛钱、按医生级别有1、2、3、8元,医师1元,主治医师2元,副主任医师以上3元,专家8元。医改后,取消挂号费,合并收取统一的诊疗费。比如说,你要看专家,以前专家挂号是8元,医改后将调整为30元。一些诊疗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项目也根据不同等级的医生不同幅度的上浮。就拿护理费来讲,按照护理等级分为三级,费用是5、4、2元一日,医改后调整为20、16、10元一日。

 

关键词:分级诊疗

解读:医改后,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要逐步降低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并逐步完善。今年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将完成30%,群众的就医观念要改变。

比如,居住在北湖安居小区的居民,居民感冒后,根据基层首诊原则,应该先去秀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病情严重的,再转到南宁市中医医院。如果已经签约了家庭医生,可以请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关键词:电子共享信息平台

解读:《医改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以“智慧健康医疗工程”为载体,加快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高效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目前这个平台正在建设中,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大大减少患者转院时重复检查。比如,患者原来在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因病情加重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转院后,上级医院通过电子信息共享平台,就清楚知道患者的病史和治疗史,节省重复问诊和检查的时间和费用。

 

》》》市卫计委答记者问

新闻会上和会后,市卫计委主任谢宗务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据了解,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的标志是取消药品加成,具体从什么开始?改革包括哪些医院?为什么要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答:从2017年4月30日24时起,我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主办的城市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取消15%的加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纳入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共有32家,具体是:

1.市级、城区级政府及市民政局举办的公立医院18家,包括: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南宁市中医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邕宁区人民医院、邕宁区中医医院、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

2.自治区政府、崇左市政府举办的在邕公立医院14家,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广西骨伤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民族医院。

药品加成,是政府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财政困难,为弥补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而出台的“加价”政策,俗称“以药补医”机制。药品加成政策曾经对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加成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医院多用药、多开药,负面影响日益突出,增加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国家、自治区医改文件明确提出公立医院改革必须要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问:在此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我市如何同步推进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答:当前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其中一个原因是无序就医造成的,一些疾病本来在基层就能解决,却到大医院排长队找专家看。下一步,我市根据国家、自治区医改部署,结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

卫计部门具体有四项举措:一是统筹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二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技术下沉,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三是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社区医生和村医为主体,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社区医生、村医与城乡家庭签订服务协议,为签约家庭居民提供一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咨询等服务,努力使城乡居民少得病,逐步实现小病在基层治疗的目标。四是配合人社部门落实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引导群众合理就诊。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如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答: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根据自治区医改文件要求,公立医院由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85%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5%由政府财政补助。二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收入中技术劳务部分比重,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益。三是节约运行成本。通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等方式,降低公立医院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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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七项重点: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并加强各类医保制度衔接,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同时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扩大服务资源,满足多层次需求;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同步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畅通转诊渠道,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与居民健康相关信息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全面实施“智慧健康医疗工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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