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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党员干部清明节牢记“两个三”

2018-04-03 08:24:00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4月2日在六楼会议室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议,院领导、全体中层、重点岗位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的实施,往常祭拜中的一些习惯做法,可能就会受到严厉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4月2日在六楼会议室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议,院领导、全体中层、重点岗位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的实施,往常祭拜中的一些“习惯做法”,可能就会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需要引起党员干部的注意。一别用公车去祭祖——私人的事就别沾公家的光;二别“做道场吹打念经”——搞封建迷信活动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三别在坟头“秀排场”——引领新风尚是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党总支部书记朱云峰要求党员干部要做“清明”过节的引导者:一守清廉,加强自律,做到自尊、自重、自省、自警,保持自身的清廉与纯净,守住清廉之本,自觉崇廉拒腐,引领清廉过节的新风尚。二讲文明,党员干部面对清明祭拜中的各种不良风气,不应盲从,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三信马列,要加强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抵制迷信,用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用科学思维来提高自己,做有信念、讲奉献的党员干部。积极倡导网上祭拜等新型绿色、安全环保的新风尚,做文明祭拜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让清明节真正文明起来。(纪检监察室  李小芳)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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