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汉林街60号,始建于1956年7月,前身为邕宁县妇幼保健所、邕宁县妇幼保健院、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是南… [详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我国为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而建立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旨在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转变补助方式,使申请救助的困难家庭,更快更方便享受到救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我国为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而建立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旨在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转变补助方式,使申请救助的困难家庭,更快更方便享受到救助政策,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据悉,市二妇幼作为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每天接待来自广西各地的残疾儿童进行治疗训练,他们均是治疗后自费缴纳费用,再向各级政府申请康复救助金。康复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这样的补助方式虽然符合政策规定,但是因为申请救助需要提供各种材料和各级政府审批流程较为繁琐,而康复一般来说是比较漫长的过程,申请救助的孩子都来自贫困家庭,在等待救助金过程中很多家长非常焦虑和迫切,有时甚至影响到患儿的康复。因此,为了减轻患者家庭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市二妇幼积极落实国家应救尽救的政策,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由医院先行垫付医疗费的方式,由原来患者先交纳训练费再自行向政府申请救助的模式,转变为由医院先垫付训练费再由医院统一向患者所在地政府申请救助金的模式,这一措施让患儿及时得到补助的同时,减轻了经济和心理负担,更加积极配合治疗,有利于患者的康复。
该院执行院长蒙辉能同志表示,残疾人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和美满幸福,科学、规范的便民救助运行机制在市二妇幼落地生根,是市二妇幼康复中心以患者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救助政策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何翠美)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