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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攻略

2023-10-19 15:14:48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桂卫妇幼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需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是南宁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在岗健康检查的定点单位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桂卫妇幼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需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是南宁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在岗健康检查的定点单位之一,欢迎广大托机构工作人员到我院进行健康体检!

 

体检须知

1.检查对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财务、门卫等

2.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时间安排我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检查地点

(1)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汉林街60号/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五楼儿童保健科(联系电话: 0771-4726271)
(2)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99号/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大沙田门诊部一楼儿童保健科(联系电话:0771-4796131)

4.体检项目

(1)体格检查:血压、心肺、肝脾、皮肤、五官

(2)化验检查:肝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珠菌、淋球菌

(3)胸部X线检查

5.体检流程
(1)儿童保健科门诊挂号方式:

①在我院一楼收费处凭身份证号码填写挂号单现场实名制挂号②曾在我院就诊过的可使用门诊号或身份证原件在自助机挂号;
(2)儿童保健科分诊台填写《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3)医生诊室开单;
(4)自助机或收费处缴费;
(5)检验科抽血和儿童保健科内体格检查;

6)女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到妇科白带检查;
(7)凭门诊号或身份证原件在自助机打印化验报告单;

(8)医生处分析化验结果,领取健康证并签字加盖医院公章;
(9)结果异常者转专科诊治,复查正常再领健康证。

6.温馨提示

(1)新体检或到期换证需携带身份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不分蓝红底),已有健康证则携带健康证、身份证、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2)体检当天早上空腹抽血

(3)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待月经结束3天后);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避免进行胸部X线检查。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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